王衡副教授接受SBS与《南华早报》采访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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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翻译:Jayne He

 

       中国商务部11月4日发表声明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除印度外的十五个成员国已经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的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下一步将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以便在2020年签署协定。同日,据报道,印度宣布退出RCEP的谈判及签署。

       RCEP是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6个伙伴国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该协定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经过七年“拉锯”,整体上结束谈判的RCEP将为成员国及全球经济带来哪些影响?

       11月8日,史密夫斐尔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CIBEL)中心联席主任王衡副教授就RCEP可能对成员国及全球经济带来的影响接受了澳大利亚SBS广播公司普通话电台的采访。

       “RCEP对中国的意义有几个方面。从经济的角度上看,它可以使中国以自贸协定的方式进入以前没有进入的市场,例如日本。另外RCEP的实施水平可能超过中国之前与其他RCEP成员国的交往水平,可能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出口。”王衡副教授说。

       王衡副教授认为,在目前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RCEP的签署和实施还将利于中国发展美国以外的其他出口市场,从而减少贸易战带来的负面影响。

       澳大利亚作为RCEP的成员国之一,又将如何受益于该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呢?

       “澳大利亚加入这个自贸协定有利于确保自身和亚洲区域内其他国家的经济交往,同时确保澳大利亚的产品、服务和投资在自贸协定下享受优惠待遇。”

       不仅如此,王衡副教授还提到,RCEP作为一项“大型协定”,更利于提供一个较好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因为在双边协定下运用自贸协定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困难,而这种大型贸易协定理论上利于各方运用自贸协定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这有利于贸易问题和政治问题脱钩,维护贸易的可稳定性。”

       “从这个角度看,RCEP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面临的困境所带来的负面冲击。它有利于提高大家对于区域贸易的信心,提高企业对贸易的可预期性,这应该是一个积极的进步。”

       王衡教授在随后9日接受《南华早报》就RCEP的采访时也表示,同时需要看到,RCEP并非解决所有问题。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是否引入和实施还有待观察,如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缺失,其所带来的影响在协定生效的前几年会持续存在。

       王衡副教授分析说,如果得到较好执行,RCEP可能扩大区域整体的经济和贸易互动,但这取决于其对自贸区域贸易流动的影响规模以及各国实施情况等多个因素。RCEP对于一个国家未来的经济或出口模式的影响目前还有待观察。

       “比如说在具体的市场开放方面有多大的新进展,它的实际效果和这个自贸协定的利用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此次并未参与RCEP的谈判,这就意味着美国日后无法享受该协定下的优惠待遇。对此,王衡副教授认为,各个国家都希望建立对自己有利的贸易协定或者相应的贸易安排,美国同样也不例外。美国没有加入RCEP,同时也退出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但美国未来的贸易政策发展值得关注。同时,东盟作为一个经济整体在全球经济上具有重要的占有地位,未来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