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贸易紧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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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

作者:JASON LIU

 

       从大麦到牛肉再到红酒,中国近来对澳大利亚进口产品采取的贸易措施难免带来对两国经济关系的担忧。受新冠疫情影响,澳大利亚对中国在旅游、教育等服务业的出口也受到重创,两国的经济紧张关系能否缓解?

       2020年7月30日,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史密夫斐尔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中心(CIBEL)联席主任王衡教授在接受澳大利亚SBS广播公司普通话电台的采访时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目前唯一一个中澳两国都参与的大型自贸协定,是解决近来两国贸易争端的难得机遇。参与协定谈判的各国应借此机会建立一个以规则为导向的争端解决机制,帮助贸易问题与其他因素脱钩,保证国际贸易的可预见性。

       “(RCEP)是唯一一个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参与的大型自贸协定,目前中国没有参加其他大型自贸协定,而且受目前新冠疫情影响地区局势复杂,我们估计在这种情况下再启动一个新的大型自贸协定也比较困难。”王衡教授解释,“所以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遇。”

       王衡教授认为,目前蔓延全球的新冠疫情加大了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难度,“(各个)国家更倾向于拉动本国的经济复苏,这种情况下对贸易措施的依赖可能会更大。”

       他说,目前中澳两国的贸易紧张关系已维持在较高水平,快速降温的难度较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在解决两国贸易争端中的效果有限,加上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现处于停摆状态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目前的现有机制均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双边贸易摩擦提供解决方案。在此情况下,RCEP这一涉及超过十个国家的大型自由贸易协定或许可以为贸易争端提供长远稳健的解决机制。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与。此前,印度也参与了该协定的谈判,但2019年11月印度宣布退出。据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DFTA)网站公告,除印度外的15国在2020年7月9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就协定内容进行了第31轮讨论,以推动协议的最终签署。

       王衡教授认为,新冠疫情过后可能出现保护主义和单边措施抬头的趋势,各个国家也可能通过提供补贴应对经济问题,这使得RCEP的最终签署面临新的挑战。尤其是目前WTO上诉机构瘫痪的情况下,RCEP这种大型自贸协定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协定能否就近几年新出现的贸易问题设立新的规则还有待观察。

       王衡教授解释说,在贸易紧张关系凸显的情况下,长远的解决办法只有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以规则为导向的独立争端解决机制,力求令贸易与其他因素尽可能分离,否则贸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争端双方将迎来“双输”的结果。同时他特别指出,RCEP的谈判应更注重解决新出现的贸易问题,以确保协定实现最优效果。

       “RCEP作为唯一的中澳都加入谈判的大型自贸协定,应当受到高度重视,这个机会可能是机不可失,应该说我们在可预期的短期内不太可能有第二个大型自贸协定。”王衡教授强调,“如果可以签署,这样一种(多边的)比较大的环境有利于大家寻找一个客观的、司法化的解决方法,同时很多小国或者有一些贸易需求的国家也很希望利用这个争端解决机制,这可以使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更加常态化。通过第三方裁决利于贸易问题按照规则得到解决,减少贸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可能性。”

       王衡教授举例说,《北美自贸协定》和《美-加-墨自贸协定》等多边大型贸易协定中都有规定可以专门组建两国间专家组对贸易救济问题进行审查。但这一规定在双边协定中罕有规定,双边协定也鲜有通过专家组机制解决争端,而大型自贸协定则可以通过前述机制较好地解决争端。

        王衡教授最后指出,独立的专家组裁决有助于“让各国在未来的经济交往中知道哪些合法的,哪些不合法,增加(贸易的)可预见性、稳定性、安全性。”

       关于王衡教授的研究成果,欢迎访问 ResearchGateSSRN, 推特 @HengWANG_law 和Linke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