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
调解员使用非约束性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是最常见的以混合模式争议解决的形式之一。基于文化影响和道德考量,混合模式争议解决也是一个存在较大差异的领域。作为混合模式工作组的第三工作组(WG3)的共同主持人,史密夫斐尔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CIBEL)中心成员樊堃副教授与加拿大舍布鲁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认可调解员(IMAQ)和律师(魁北克和安大略律师事务所)的Véronique Fraser副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调解员使用非约束性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对这一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该文章日前被收录于《纽约争议解决律师》(New York Dispute Resolution Lawyer)2021年第14期第一卷中。